4月21日凌晨消息,青岛联通与合作伙伴因对百度进行流量劫持,被法院终审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将赔偿百度20万元罚金并进行道歉。这意味着,国内首起电信运营商因劫持商业网站流量而产生的纠纷,最终尘埃落定。 2009年2月起,青岛联通互联网用户在百度输入搜索关键词后,总要先进入一个持续近十秒钟左右的广告页面,之后才能进入相应的百度搜索结果页面。 从未推出类似广告业务的百度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广告是由青岛联通与青岛奥商网络合作推出,其特点为无须安装客户端插件、无法屏蔽、强制弹出,青岛联通甚至发出“青岛联通用户请忍耐8秒”的文章,要求用户忍耐其推出的强制广告弹出业务。 随后,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提起了诉讼,认为对方客观上窃取了百度在青岛地区的用户流量,因此构成明显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去年9月,青岛中院经审理后认定,青岛联通等上述干预行为构成了对百度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判决青岛联通等共同赔偿百度20万元,并在各自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 一审判决作出后,青岛联通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青岛联通的上诉请求。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