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网络实名制时代”真正降临。记者采访发现,实名制实施首日,网店和网络平台暂时未受到实质性的影响。而工商总局方面下发了实施指导意见,意见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场全面普查工作,重点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早于此前颁布并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这份《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吴创伟说,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 重点交易平台实名认证卖家 昨天一早,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就发布了《办法》的实施指导意见,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工商总局在指导意见里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是第一责任人,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因此工商将重点锁定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 这些网络平台,必须对网店卖家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建立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制度,同时对网上涉嫌侵权商品采取措施,不得纵容售假等。办法要求提供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网站的义务多达十条。除了对主体的审查,网店或网站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等,如果权利人向网站出示了证据证明网店侵权,网站要按照侵权责任法对网店采取必要措施。 另外,在网络交易新规正式实施后,工商将对网络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等。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工商部门同时表示,由于网络交易行为无地域限制,过去以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为特征的监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网络交易的要求,因此对网络交易监管必须实行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目前,总局正在研究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以网管网”。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针对《办法》,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广东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消费大省,网上交易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网店卖家不再“虚拟”,会让更多人在网上交易,也会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他认为,《办法》根据网络消费特点,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根据《办法》,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商户,应当在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的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网络经营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规定包括,在网络消费凭证方面,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法》还规定网站要与网店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网站要对网店的商品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制止,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措施都让网店更“实在”。 新规定牵动数千亿市场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网络交易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与2009年淘宝网改善卖家评价体系、优化买卖交易功能等密切相关,并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 进入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更为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 从交易平台种类来看,2010年第一季度,约九成网络购物集中于平台式购物网站,但自主销售式B2C购物网站的交易规模占比重仍呈提升态势。不少人士说,这样网店实名制很有现实意义。 电子商务软件及服务提供商ShopEx总裁李钟伟表示,不应该把个人网店实名理解为是一个新的更高的要求。对电子商务而言,实名应该是个最基本的需求,就跟诚信是商家的基本素质一样,现在实行网店实名,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的商业环境还有待改善。 他认为,实名制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但淘宝网之类大网站在此之前,已经抢先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所以影响并不会很大。 同时他也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也会淘汰一批小网店,因为注册申请营业执照必须具备2个关键条件,一是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二是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办公室。但是,多数网店商户不具备这2个条件,所以他们无法通过注册申请执照。 ■呼声 网店店主:希望不是税收前奏 很多个人卖家称,网店实行实名制他们并不惧怕,也很支持,但他们担忧实名制可能是“征税”的前奏,网上也有很多类似猜测。 网店店主们最担心的是工商登记后的纳税问题。虽然商务部提出,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个人实名注册后,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不过,商务部目前没有指出实施工商登记的时间表。 按我国现有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3%的增值税。一些网店店主对记者表示,适当管理是应该的,实名制也有利于网店的长期发展,但手续一定要简捷。另外,应给予税收优惠。比如有店主认为,由交易平台代收交易额约1%的增值税,对普通网店来说是合理的,也是容易接受的。 对于网络实名制,淘宝店主们似乎不太乐观。一位在淘宝上经营化妆品的店主表示,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长此以往,经营成本增加,网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另一位店主也有类似的担忧,他表示,网购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就是物美价廉,一旦失去低价这个最重要的必杀绝技,消费者将会迅速减少。他还建议买家也应该同时实名制,卖家的利益同样需要保护。 还有不少人建议,即使要征税,也希望能给予中小创业者一些优惠。对于收税的说法,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回应此事。 另外,对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一位浙江网民表示,实行网店实名制,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就可以大张旗鼓做宣传,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从而使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红火。这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双赢。同时,不正当商家将被淘汰,行业将经历一轮洗牌。 另有网民则表示,打消网店店主们的顾虑,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应对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即改实体店的核准制为备案制,管理费、税收等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尽最大可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二是严格规范网店实名制的操作规程,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对网店现实经营的影响。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