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公安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将于2012年5月15日在全国正式统一签发启用。为了确保宁夏电子普通护照签发工作与全国同步顺利启动,根据公安部有关要求,从5月10日起,宁夏将停止受理旧版普通护照的申请。自5月15日起,宁夏将与全国同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 据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五市及14个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人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其中,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电子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目前公民正在使用的旧版普通护照没有到期的,仍可继续使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时间为15天。 据介绍,电子普通护照继续保留了现有护照的各项功能,同时采用更为可靠的数字加密技术、更加先进的印刷防伪技术以及更加美观的主题图案,既确保了电子普通护照的高安全性,又展示了国家形象。与以往护照相比,电子普通护照采用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标准的高安全性智能卡芯片,并采用具有较高安全强度的非对称密码技术对芯片数据进行保护,确保了电子普通护照的数字防伪性能。在物理防伪方面,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异型隔色、光彩油墨、激光穿孔、高分辨全息等多项防伪技术,增强了电子普通护照的物理防伪水平,保护持照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照人在通关时,旅客可采取自助通关的方式,出入境更加便利、快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