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让我恶心。 今年的奥运会在伦敦办,程老汉终于敢说这句话了,没有反对自己国家的政治风险。 奥运会为什么让我恶心?因为奥运会早已背离奥林匹克精神,变成尔虞我诈的名利场。 国际奥委会有口号曰“重在参与”。很高尚。但只要看一件小事,你就知道国际奥委会很虚伪,他们根本不在乎你参与不参与,他们在乎的是钱。 香港报纸《am730》2012年8月2日报道:“有美国田径运动员发起抗议行动,在社交网张贴封咀照片,当中包括女子100米栏选手Dawn Harper(附图),反对国际奥委会在伦奥颁布的「40条」(Rule 40)规定。该规定禁止参赛选手穿着非大会指定赞助商服装,以保障赞助商利益。但反对的运动员指他们本身的赞助商,在训练期间对其帮助不少,只盼在大赛中可作宣传,但如今机会却被奥委会扼杀。” 奥运会禁止非赞助商使用其五环商标等,算是维权;但禁止运动员穿着非大会指定赞助商的服装,就太过霸道。美国那样的国家,运动员要自己找赞助;在运动员拿到奥运金牌前,找赞助并非轻而易举;如果在奥运会上没拿到金牌,非奥运赞助商就是白赞助了(从这点上来说,非奥运赞助商们还真是要冒险的)。现在国际奥委会突然擤出“伦奥40条”这样恶心的浓鼻涕,你叫运动员如何面对一直支持自己的非奥运赞助商? 说到“伦奥40条”,你会发现,原来国际奥委会根本就是一个恶霸团伙,他们自己可以随便出台法律,不需要全民公投,不需要议会批准,“吾辈数人,定则定矣”,谁都拿他们没办法。 伦奥的羽毛球分组规则,根本就是扼杀竞争,根本就是劣币驱逐良币。针对亚洲几国羽毛球水平天下无敌,伦奥竟然出台让强手自相残杀,让弱者渔翁得利的分组规则。国际羽联大言不惭声称:分组赛是为了让弱旅有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这是什么奥运会?改名“慈善运动会”算了。奥运精神是赛场上比拼,而不是在分组规则上使下三烂手段。看两组一流选手在场上故意输球固然令人懊恼,但是看一流强手对三流选手,你会觉得很过瘾吗?一流选手让球要受处罚,制定规则让强队礼让弱队的国际羽联却变成伟大光荣正确,这个世界出什么乱子了? 有选手因为意外失金痛哭,被评论为没有奥运精神。实际上,这种评论恰恰说反了。——因为,金牌至上就是当今奥运的精神,银牌铜牌都是垃圾就是当今的奥运精神。如果奥运会还恪守着“更快更高更强”之精神,就不会出台扼杀竞争的羽毛球分组新规。强手必须跟强手比赛才能做到“更快更高更强”,跟弱者比赛只能算慈善。 国际羽联在处罚了亚洲三国八名强手之后,心里有愧,说了一句:伦敦奥运之后,会重新评估赛制。你知道你已经毁了八名羽坛强手吗,国际羽联? 奥运会场内场外,满天是猜忌,遍地是流言。不是你说我服药,就是我骂你没教养;不是毁谤冠军,就是嘲笑败将。跟奥运无关的叵测之徒,借奥运会的故事炒作自己,一会儿要这个人道歉,一会儿要那个人认怂。一个奥运会,就让全人类几千年不变的劣根性集中爆发。这方面的事实,在伦敦奥运会开幕还不到一周,已经铺满了我们的生存空间,不说也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