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发展,我国域名注册需求急剧增加,国内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规模地开展服务,基本满足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互联网络信息服务的需要。但最近一段时期以来,非法注册不良域名,恶意抢注域名,采用炒作、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注册域名的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扰乱了我国域名注册服务秩序。为了维护国家形象,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信息产业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服务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域名注册服务规模整顿工作。整顿期间,记者采访了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韩夏,请她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此次整顿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开展的办法是什么? 韩夏:此次域名注册服务规模整顿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此前部发过通知,从发通知之日起至2006年12月1日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自查自纠阶段,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加强CN和中文域名注册申请的审核,加大投入,尽快建立日常预防监测机制,预防违规域名注册;加大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域名保护力度,尽快建立违规域名注册事后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国家域名解析服务器中不含不良域名。 记者:什么样的域名是不良域名?有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韩夏:对于不良域名,早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就有界定: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一些恶意抢注域名事件有所增多,比如“中央一套”等,影响恶劣,从全国情况来看,域名问题主要有哪些呢? 韩夏:最近两年来,域名注册服务问题又开始不断涌现,用户投诉不断增多,从用户投诉反映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注册不良冒犯性域名的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借用国家重大活动、重要战略、重要规划、知名人士、有影响力的中央国家机构、驰名商标等在公众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名称、简称、谐音等来注册域名,有的甚至故意谐音成不文明域名,并在媒体上故意炒作,哄抬域名价格,开展域名交易,损害国家形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给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二是扰乱域名注册服务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又开始增多。有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打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境内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名义,给一些企事业单位、基层政府机关、部门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强迫用户注册域名;有的借用域名注册保护的名义,故意抢注他人名称,或捏造他人名称已被抢注的谎言,采用欺骗手段,提高域名注册服务的费用,强迫用户注册域名;有的面对用户域名注册要求,不当场予以办理,故意拖延,背后却提前抢注用户要注册的域名,强迫用户以更高的费用通过交易方式获得域名;有的强迫用户一次交纳多年域名注册服务费,强行增加域名注册用户的负担;有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明知上述行为违法、违规,但为了逃避责任,大肆发展代理,通过代理四处招摇撞骗,牟取非法利益;有的将域名注册服务与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短信网址商品等捆绑销售,强迫用户增加注册费用;有的以提高域名注册数量为目标,采用下指标、经验交流等方式强迫、唆使域名注册服务人员采用欺骗手段提高域名注册数量等。这些违规行为,扰乱了域名注册正常秩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三是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系统运行事故明显增加。 记者:除了这次整顿工作,此前我们有什么措施吗? 韩夏:此前我们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域名管理、规范域名注册服务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我部还积极开展域名注册服务规范整治活动,处理了一批恶意占用域名的行为,也开展过服务规范整治工作。2005年还探索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年检制度和全国域名信息库,不断加强对域名注册服务的监督管理。 记者:只要域名注册市场化运作,是否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这些问题? 韩夏:其实域名注册是一种公益事业。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是有些域名注册机构将域名注册服务当成一项市场服务项目,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甚至利欲熏心,通过各种违法、违规手段进行域名市场营销活动,非法牟取暴利。 记者:此次活动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会有什么具体手段? 韩夏:服务机构将重新审查国家域名解析服务器中已注册的CN和中文域名,一旦发现违反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良域名,应立即予以纠正。在此过程中,要规范自身域名注册服务,尽快建立健全域名保护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防范各种恶意抢注域名的行为,严禁采用炒作、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推销域名的行为,严禁假借域名注册特别是中文域名注册的名义推广其他互联网服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2月中旬开始分期分批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记者:我国在域名管理方面有哪些制度? 韩夏:域名作为互联网上用来识别和定位计算机层次结构的字符标识,是互联网上各种信息内容的门牌号码,是访问互联网上信息内容、开展互联网络活动的重要基础。自从1987年9月互联网络进入我国以来,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应运而生,特别是1997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以来,经过近十年的摸索,我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服务和管理逐步走向科学规范,不仅有力支撑了我国互联网持续迅猛发展,而且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00年,部出台了《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2002年,出台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又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这些指导性的文件和部门规章,不仅明确了域名管理的内容和措施,明确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条件、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时,还明确要求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不得注册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的域名。近期我们公布了《不良域名应急处置预案》、《域名注册服务规范》等,征求大家意见。今年12月1日起将开通12300域名注册服务投诉电话,将域名注册服务纳入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拨打12300直接向我部投诉社会上各种域名注册服务问题,我部将于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域名注册投诉、投诉处理等服务情况。 记者:现在全国的域名注册机构发展如何? 韩夏:在管理体制建设上,我们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由信息产业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组成的分层的域名注册管理与服务体系,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实行审批制度,对域名注册代理机构实行备案制度;明确了注册管理和服务分离,并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增加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数量,尽可能优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部署,不断加强域名注册监督管理。这一系列的措施,基本满足了我国互联网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对域名注册的需求。为了方便不同区域用户就近注册域名,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核准了50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其中,从事CN中英文域名注册的有47家,从事COM等境外域名注册服务的有16家。通过这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高效服务,我国域名注册一直保持了长期、快速的增长态势。 记者:我们在改善互联网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韩夏:2003年我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域名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CN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断加大投入,加强运行维护力量,加强域名系统安全管理。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国.CN域名解析服务器不仅有了电信级的机房,建立现代化的域名解析监控系统,使.CN域名的解析运行维护能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而且,对.CN域名解析服务定级节点部署进行了重新优化,在原来6顶级节点的基础上重新部署了6个新的.CN顶级节点,并在美国设立.CN域名节点,与韩国互置.CN域名服务器等,大力推动.CN域名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加强.CN域名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同时,我部还主动与国际互联网域名管理机构联系,积极争取在我国境内设立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和.COM、.NET等通用顶级域名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在我国众多与互联网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经过不懈的努力,2003年我们成功引进F根镜像,设置在中国电信网上;2004年我们与国际通用顶级域名解析服务器运行维护机构达成协议,引进J根镜像和.COM、.NET等通用顶级域名服务器镜像服务器,目前设置在中国网通的网内;2005年.CN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还自行引进了I根镜像,目前设置在科技网内。这些根服务器镜像服务器的设立明显改善了我国互联网运行性能,增强了用户上网体验,而且明显提高了我国互联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维护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创造了条件。 记者:我觉得域名服务机构在规范域名注册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域名发展环境方面其实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韩夏:是的,借此机会,我希望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对这次域名注册服务规范整顿工作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全员不良域名鉴别能力,积极防范各种不良冒犯域名,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一定要慎重发展和选择代理,加强代理管理,积极防范在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出现注册不良信息、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将域名注册服务与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短信网址等商品的市场营销行为区别开来,从服务思想、服务方式上积极防止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短信网址等商品市场营销行为对域名注册服务造成的不良影响;抽调力量,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措施,坚决杜绝注册不良域名,维护域名注册服务正常秩序。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