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网的一名会员客户。 2007年6月份,我分别申请注册域名“凹凸文化.CN(中国)”、“中国营销.CN(中国)”,随后通过我在新网广州分公司的预付款自动划款,并在6月8日、13日分别收到新网的“交费成功”电子邮件通知,也即意味着我申请的两个域名已经通过注册。 但是,奇怪的是,约一周后的6月16日、21日,我收到新网的“交费逾期、域名删除”电子邮件通知,也即意味着我申请的两个域名因“未交费”而无效! 于是,我与新网广州分公司电话联络,接待人员不置可否。无奈之下,我又与新网北京总部电话联络,接待人员告诉次日回复,结果迟至几天后才回电,却只是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天后又来电告诉我:已重新帮我申请注册“凹凸文化.CN(中国)”,但是“中国营销.CN(中国)”域名已被他人注册(后来我通过CNNIC查询得知,此域名在此几天内已通过时代互联注册。) 在此事件中,我是一名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我支付了费用但是却因服务商的重大工作失误而未得到应有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域名如今已成为一种投资,潜在价值无限,我的脑力成果、时间成本、预期经济损失巨大,难以估量。新网严重违犯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但是在上述沟通过程中,新网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关心我的心情和损失,我只是象个罪犯一样被再三盘问、反复录口供而已。 通过此事件,我不仅对新网的产品严重质疑,而且对新网的服务态度强烈不满! 此事件发生已近一个月了,我至今未收到新网对此事的书面或口头的道歉、处理意见。我还通过新网北京总部公布的联络电子邮箱书面反映此事,但却是石沉大海。 新网号称“国内知名的专业领先的优质信息化基础应用服务运营商、金牌注册服务机构”,但是在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后却象缩头乌龟一样,采取“鸵鸟政策”,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 人的耐心是有限的,我已出离愤怒!强烈抗议! 无助和愤慨之余,鉴于新网的傲慢、冷漠姿态和行为,我决定将通过媒体、社会舆论、法律解决此事,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