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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转出时,原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对用户收费!

时间:2008-04-23 08:19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贺文华
记者昨天获悉,针对域名持有人投诉比较集中的域名转移困难的问题,CNNIC已经向各大注册商发出通知重申,只要域名在注册后60天到域名到期前15天之内,并且不存在欠费或其他争议时,域名持有者即可自由变更注册服务机构。

记者昨天获悉,针对域名持有人投诉比较集中的域名转移困难的问题,CNNIC已经向各大注册商发出通知重申,只要域名在注册后60天到域名到期前15天之内,并且不存在欠费或其他争议时,域名持有者即可自由变更注册服务机构。

CNNIC有关人士向本报表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第7条里已经有明确规定,转出方在收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域名持有者提供正确的转移密码,且不得对此申请向域名持有者收取费用。第15条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完成以后,转入方应当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缴纳一年的域名运行费用。该域名的使用期限将在原有使用期限基础上延续一年。

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转出方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对用户进行收费。为防止出现域名转移后费用不足,用户需向转入方缴纳一年的费用。这个属于正常的域名续费,不存在域名转移的手续费。

责任编辑: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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