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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阿里巴巴“旺铺”是否违规?(2)

时间:2008-05-06 23:24   来源:中国站长站   作者:啦啦牛
阿里巴巴无IDC资质 目前,在北京地区,除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运营商,北京地区经通管局审核,符合条件并准备核发ISP牌照的企业只有22家,并不包括

阿里巴巴无IDC资质

目前,在北京地区,除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运营商,北京地区经通管局审核,符合条件并准备核发ISP牌照的企业只有22家,并不包括阿里巴巴。

那么谁才有资格为用户提供网站建设服务呢?

为了规范我国的电信和互联网服务市场的竞争,国家原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各种规定,并对各种经营活动范围和范畴进行了细分,比如ISP证、ICP证、IDC证等,分别对企业提供短信增值服务、电子商务业务和数据接入业务等业务进行了划分。在经营区域上也进行了划分,例如某服务商只能在浙江一带展开业务,不能跨区域经营,否则将违规并受法律制裁。

相对应的是,如果企业要展开主机托管、虚拟主机业务,提供网站接入服务(即建立网站并进行服务托管等服务),必须持有IDC证或者ISP牌照。只有持有这两种资质的企业才能为客户接入网站并代为履行备案手续。

而在调查中,啦啦牛发现阿里巴巴显然没有这个资质。从阿里巴巴的网站上仅找到一份许可证号为“浙B2-2007006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上显示法人为马云,注册资本为100万,公司名称为杭州阿里巴巴信息服务有限公司(www.alibaba.cn,www.alibaba.com.cn),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的范围为“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内容的信息服务;含文化娱乐类、生活服务类、消费购物类等内容的电子公告信息服务”。

显然,这只是一张普通的浙江省内ICP证,只涉及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中的B2类业务,而阿里巴巴为自己的会员提供类似于Winport的网站接入服务则属于B1类(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的范畴,并且也只限为浙江省内的客户提供服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阿里巴巴本身还不具备为客户提供网站接入的资质,而且在信产部备案管理系统的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上的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中也的确找不到阿里巴巴的名字,用户无法自行办理备案,更不用说阿里巴巴还要为客户网站履行备案手续了。

阿里巴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阿里巴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由于互联网服务范畴分类过于复杂和专业,增值电信业务种类很细,为了能让读者更清晰了解什么是IDC资质,啦啦牛找到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基础服务运营商均有IDC牌照,IDC牌照上具体标明的增值电信业务种类会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等明确规定。而在业务区域上也有明确规定,比如有的规定只能在北京进行经营活动,有的可以在上海、广州、深圳展开经营。

目前,在北京地区,除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运营商,北京地区经通管局审核,符合条件并准备核发ISP牌照的企业只有22家,并不包括阿里巴巴。

责任编辑: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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