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应该去跟Google公司去理论一下。”一位名叫宋林虎的浙江绍兴商人今天这样对记者说。就在本月上旬,这位名叫宋林虎的商人刚刚收到美国著名的Google公司发来的一份措辞非常强硬的律师函,这份律师函对他进行了严厉“警告”。而他被Google公司“警告”的原因就是:在大名鼎鼎的Google公司刚刚“想起”并采取行动在中国申请注册中文商标“谷歌”的关键时刻,这位浙商居然“敢”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 世界名企遭浙江小商人“叫板” 美国著名的Google公司虽然几年前已进入中国并成立“谷歌中国”,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注册“谷歌”中文商标。 而宋林虎,只是浙江绍兴市绍兴县的一个小企业家,是绍兴谷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绍兴县仙人谷生态农业观光园的“园长”。据中新网记者这两天在绍兴的调查得知,这两家企业其实都是中小型企业。 去年10月,宋林虎发现大名鼎鼎的美国Google公司正在中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中文商标名称“谷歌”,于是他马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异议。宋林虎认为,自己早在2006年就注册成立绍兴谷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己使用“谷歌”一词在先,对方若注册成功“谷歌”商标,会对自己产生影响。 去年11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了宋林虎的异议申请报告。今年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出通知书,表示: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商标的异议申请我局已受理。 律师函口气据说十分强硬 面对宋林虎的异议,美国Google公司很快作出了回应,通过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宋林虎发来律师函。12月3日,北京一家名叫联德的律师事务所给宋林虎发来一份律师函,称他们是美国Google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这份律师函很直接地向宋林虎提出了要求,要求宋林虎立即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绍兴谷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名称中不得包含“谷歌” 或者与“谷歌”近似的文字并在今后的任何商业活动中,不再使用或企图注册任何包含相关字样的域名。律师函还称:“如果你方同意以上要求,请签署承诺函(附件)。并请于某月某日之前回复。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或拒绝要求,Google公司将对你方的上述行为采取行动,包括但不局限于提出异议、争议、域名争议以及诉讼等追究你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你方对侵权行为给Google带来的损害予以赔偿。” 被“警告” 与敢于“叫板”有关 “这份律师函口气十分强硬,措辞十分严厉,可以说已经是在对我进行威胁了。”宋林虎指着这份律师函对中新网记者说。宋林虎说:“我被警告与自己胆敢去与大名鼎鼎的Google公司‘叫板’有关。而律师函中的七条要求,实际上核心要求就是第五条,他们的目的其实很明显,就是要逼我就范,撤回对他们的异议。”“我提出异议,这是我作为一个中国商人的权利。”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