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07年,沈阳“禾丰”与“辉山”商标分别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沈阳本土企业“申驰”热情空前高涨,而一向倾向于南方城市的北京数百家商标代理公司也纷纷嗅到商机,把目光转投沈阳企业。 “只要出50万—100万的代理费,就可以申请到中国驰名商标。”如此诱惑面前,如果你是企业老总,你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代理公司的承诺并不可靠…… A、“申驰”之路竟有捷径? 3月8日下午,沈阳某民营企业老总程志刚(化名)沮丧地坐在办公室里抽起了闷烟。一小时前,他从秘书那里刚刚获悉,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事再次泡汤。 对于程志刚来讲,这样的挫折他已不是第一次经历。 然而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商标认定的路并不好走,程志刚难免有些泄气。自称为北京某商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冯先生恰到好处地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按照冯先生的说法,程志刚的公司无论从规模产值上还是市场美誉上都够条件。程志刚只需支付50万—100万不等的“费用”,他就可以通过司法认定的方式帮助搞定“中国驰名商标”。但冯先生同时表示,如果最后没有办成,他们将从这笔款中扣除10%的风险代理金,其余钱退回企业。这意味着,合作一旦不成功,程志刚需要付出5万—10万元的劳务费。 “这笔生意看似很划算,但成功的几率又有多少?”“北京的商标代理公司鱼龙混杂,有的挺专业,成功率也高,有的小商标代理公司则专门就挣那10%的风险代理金。”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B、“司法认定”没有奖励 记者在百度上随意输入“中国驰名商标”进行搜索,就会有无数家北京的商标代理公司出现。 一家商标代理公司的业务员侯先生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沈阳的企业是他们联系业务的首选,因为政府高额的奖励对企业的诱惑极大。“司法认定的方式对企业来讲比较容易,获得奖金的几率较大。”侯先生说。 “这绝对是个误区”。3月17日,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王志伟告诉记者,沈阳市政府对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奖励政策确实有,但并不像那些商标代理机构所说的那样。 王处长说,2006年,沈阳市政府制定了对成功申请到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重奖500万元的政策,但这个奖励政策只是针对在沈北新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而设的。后来考虑到一些因素降到了200万元。2009年,沈阳市出台《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实施意见》,再次将奖励金额提高到300万元,并且将此政策延至2012年。 在王处长看来,和南方其它城市对申驰成功企业的几十万元奖励相比,沈阳市政府的巨额奖金的确极具诱惑。虽然沈阳市政府的奖金额度有过几次变化,但外界还是愿意拿当初的“500万”说事儿。 王处长说,“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政府的重奖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只奖给那些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方式认定的企业。而通过司法认定得到‘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并不享受这个奖励。” 记者在对沈阳多位民营企业老总进行采访时得知,几乎一半的民营企业老总不知道“司法认定不享受奖励”这一规定。也正因为此,给了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可乘之机”。 C、“司法认定”如此造假 记者在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发现,截至目前,沈阳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共22家,而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的王志伟处长为记者提供的数字却是19家。至于相差的数字,王处长做出了如下解释。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掌握的19家都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以行政认定的方式认定的,而其余通过司法认定的,他们不掌握,也不认可。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申驰”的路上,通过行政认定的方式认定非常难,“含金量”很高,与之相比,“司法认定”的方式更容易被商标代理机构所采用,主要是因为它的“可操作性”。 这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造假”过程一般先由商标代理机构在外省市花钱雇“托儿”,然后让“托儿”注册与“申驰”企业商标名称“重名”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然后假装告之企业要对网络域名高价出售。得知这一消息后,企业就可以以“托儿”侵权的名义,向“托儿”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然后请求法院判令“托儿”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认定企业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这一方式因简单好操作,并且可以通过暗箱操作而被一些商标代理机构所接受。这种方式虽然相对容易,但因为里面有造假的原因,一旦被发现,企业就会被取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同时会对企业的形象造成致命打击。”这位业内人士说。 D、沈阳“申驰”市场广阔 对于这位业内人士的说法,沈阳冠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赵怡红并不认可。她告诉记者,造假肯定有,但不意味着所有通过司法认定的方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都是假的,沈阳有家著名的食品企业就是通过司法认定获得驰名商标的。但她承认,她的事务所现在已不走司法认定的途径了。 记者在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发现,从“申驰”成功的企业数量上讲,前十名几乎被浙江、广东、福建等南方城市包揽,沈阳仅排在第28位。 赵经理告诉记者,她做商标代理多年,辗转多个地方,从浙江到北京,现在又来到了沈阳,都是跟着市场在走。“以前,在南方的城市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如火如荼的时候,沈阳还没意识到商标保护的重要性。但现在不同了,一是沈阳还是个未开垦的“处女地”,再加上沈阳市政府的巨额奖励和政策支持,这绝对会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志伟也承认,近几年,每年到他那里咨询和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都在逐年递增。“在现在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19家企业中,70%都是民营企业,现在民营企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热情都很高涨”。但王志伟认为,“中国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和法律保护手段,而不仅仅是由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评定产生、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它的产生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希望企业最好还是选择正规、权威的机构去操作这件事。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