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开心网”案一审判千橡不得使用“开心网”名称 10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千橡公司侵犯了开心网(kaixin.com)的特有名称权,对开心网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千橡公司今后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开心网人民币40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周晓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社交网站这种新兴的网络服务产业来讲,此案的判决结果,一方面可以给业界一个提醒,另一方面也是一种规范和引导。 2008年3月,新浪网原首席技术官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上线运营,并凭借“朋友买卖”“争车位”等多种互动游戏迅速传播。短短半年后,开心网注册用户即已突破500万人,页面浏览量超过1亿次,成为国内知名的社交网站。 据开心网透露,2008年9月,国内另一家社交网站经营商千橡公司提出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网。该公司是校内网(2009年8月更名为人人网)和猫扑网的实际拥有者。此项收购后来被开心网拒绝。 2008年10月14日,千橡公司利用已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除网站中文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也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网站一经推出,就被互联网业界称为“史上最强山寨开心网”。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鉴于涉案双方的影响力,此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备受各界关注。 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表示,此判决意义重大,可以说是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一次标志性胜利。 周晓兵表示,目前这一判决并不影响千橡集团继续经营社区网站这种社会网络服务,也不影响其对kaixin.com域名的继续使用,不过它不能再以“开心网”或是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称进行经营、提供服务。 判决后,千橡公司代理律师当庭提出上诉。 【—审判决的可笑之处】 笔者在2009年5月22日写的《“开心”之战,域名有何罪?》就指出: 这种以域名作为网站同质化竞争诉讼借口的,是网站经营内容缺乏门槛导致的。网站经营者拿域名判断网站侵权说事,是对世界域名体系结构及管理政策的误解。如果类似杭州“19floor”域名争议案,这种案子成为中国法院的典型判例趋势,建议最高法院考虑世界域名体系结构及管理政策,然后写一个司法解释。世界域名体系结构及管理政策是符合全球互联网标准,实现互联网国际化的通则。这也要求我们的法官在处理域名争议案中,需要更多地参照世界域名体系结构及管理政策,否则随便歧解现有世界域名体系结构及管理政策,是漠视国际准则,必然会引起世界同业负面注目。(【21世纪网】本文网址:http://www.21cbh.com/HTML/2009-5-22/HTML-AWXIBBDKMDJA.html) 新华网上述报道提到:“此案一审主审法官周晓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一判决并不影响千橡集团继续经营社区网站这种社会网络服务,也不影响其对kaixin.com域名的继续使用,不过它不能再以‘开心网’或是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称进行经营、提供服务。”让笔者看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ICANN域名准则的尊重,让人感到欣慰,但是,此判决又让人看到了一审判决的可笑之处: 首先,此案原告的诉由一开始就是域名使用不正当竞争,怎么一审判决书视而不见呢?看来比较有意思。 其次,周晓兵表示,目前这一判决并不影响千橡集团继续经营社区网站这种社会网络服务,也不影响其对kaixin.com域名的继续使用,即千橡可以继续用此kaixin.com域名,唯一不准的就是不能再以“开心网”或是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称进行经营、提供服务。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让知道网站标志的人都感到纳闷的新法律禁区:“网站名称”排他性问题。那么,在域名体系以外,注册商标以外(上述报道没有讲到)还有排他性的“网站名称”映射体系吗?要说有,现在只有CNNIC的北龙中网“通用网址(key words)”,不过,这通用网址之前有3721的“网络实名”、韩国有Net-Pia公司同类服务,也不是唯一的,而笔者查询北龙中网通用网址“开心网”指向:http://www.openwis.com,显然也同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公司无关。即:这个“网站名称”就是一些无什么法律约束力的自定名称,是同kaixin一词汉语拼音一种译法而已。另一方面“开心网.中国”的中文域名(ICANN的国际化域名体系之一)也不是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所注册,所以,笔者想到: 最后,这个所谓“真假开心网”案一审判千橡不得使用“开心网”名称,从现有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标志体系中,根本就找不到法理依据,因此被告千橡公司侵犯了开心网(kaixin001.com)的特有名称权,对开心网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赔偿开心网人民币40万元”就更加没有谱了。如果不是,下面笔者举几个例子,为陈一舟“kaixin.com”域名网站名称出几招,看一下二审法官如何判。 【四个昏招】 第—招二审时请法官让“kaixin001.com”把“001”也译出中文名称来,否则反诉开心网不正当竞争。因为“kaixin”不准许译为拼音“开心网”,那么带尾巴的“kaixin001”就更加要尊重中文准确表达的基本原则,这才符合汉语规范。 第二招建议陈一舟先生的公司马上重新启用“kaixin.com”域名(即不是现在这种把域名跳转到另一个域名的无奈技术措施),推出网站新的译名“凯欣网”,大家可以从笔画到意思上一眼明白这个“网站名称”它绝对不是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对吧? 第三招建议陈一舟先生把所有“kaixin001”的gTLD(.net、.biz、.asia等)以及类似kaixin01的域名都统统注册下来,然后全面启用统统叫“凯欣网”,看一下kaixin001.com还能不能起诉千橡公司? 第四招着手购买中文域名“开心网.中国”、通用网址“开心网”,这些都是特有商业价值的网络标志,投资了一定有好回报。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是受此案一审判决书观点启发。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