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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再出新花样:需进“公安局”签字画押

时间:2011-10-14 14:21   来源:原创-IT   作者:唐世军
据唐世军博客爆料: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要求北京备案用户“再次备案”。但值得一观的却是,本次的备案非“工信部”要求备案,而是需要进公安局“签字画押”。

据唐世军博客爆料: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要求北京备案用户“再次备案”。但值得一观的却是,本次的备案非“工信部”要求备案,而是需要进公安局“签字画押”。

备案这个话题,近两年来一直都是“风波不断”,然而也仅限于“工信部”的一款款条纹。无独有偶,近期广东备案新规同样要求:个人网站备案申请网站数量超过五家,须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注册证书进行核验,并承诺书内容须由网站负责人亲笔手抄。看似两条本不相关的新规,为什么突然在近期同时出现呢?本就备案问题重重的个人站这次看来又是面临一次雪上加霜,同时更是殃及IDC:

上图是万网给其代理所出的公告:如果20号之前没有备案,1、关停网站;2、取消代理商和万网的永久合作机会;3进行刑事罚款,重则刑事拘留。一个小小的网站备案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能量”了呢?由此看来,若再20号之前,仍旧没有到“公安局进行”二次备案,恐关停服务器都是轻的了。由此看来站长也只有两个选择:A:主动到公安局签字画押,B:被动到公安局刑事拘留。

关于这一新规的出台,笔者一早致电万网同样得以确定:网站有工信部的备案号,但是也需要有“公安局”的备案号,两者缺一不可。同时就本次“公安局”要求的备案而言,更像是对“域名所有人”的签字画押,据了解本次的备案并非要求“备案号负责人”进行报备,可以说网站目前是谁管理,那么谁便去备案就可以。如此一来,网站不出问题则以,可若一旦出问题:域名负责人同样追究责任!

如上内容由A5优化小组,同时顺手带个链接增加网站权重,这的一点你懂的。备案风波一起再起,或在不久将执行全国的新规也未可知,届时是否会“人人自危”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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