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修订并于2012年5月28日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在.CN域名新政中,让域名注册商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一、域名注册商直接承担域名注册审查的责任。 .CN域名新政使域名注册商在域名注册过程中承担了域名审查的责任。 在老的规则中,域名注册商只是初步的审查,而真正的审核域名的责任在CNNIC处、由CNNIC负责审查域名是否违反《域名管理办法》。 在.CN域名新政中,域名审查的职责已经由CNNIC转给了域名注册商。域名注册商应“确保通过本机构注册的域名不违反《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而CNNIC只负责域名注册的复核。 域名注册商在域名审查过程中,不仅需要形式审查域名单词构成是否违反《域名管理办法》,而且还要从实质上审查域名注册者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根据新的实施细则:“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对上述材料(即申请人或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书面材料递交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这不仅要求域名注册者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而且还要求域名注册商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 这就意味着,更多的侵权受害人可以要求域名注册商承担责任。例如,侵权受害人因为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在无法找到直接侵权人时,域名注册商需要就其审核不严承担间接侵权责任。这使域名注册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二、域名注册商承担域名注册档案保管的责任。 由于老的规则并未要求注册者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因此,域名注册商只需要保存与域名注册者往来记录即可。而.CN域名新政中,CNNIC要求域名注册者在申请.CN域名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并且要求域名注册商将身份证明材料与往来记录等档案保留不少于三年。 出于域名注册商自身的风险控制考虑,建议将域名注册者的上述档案长期保存。只有妥善保管域名注册时的档案材料,域名注册商才可以自证在域名注册时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以便减少或免除域名注册商的法律风险。 三、域名过户与变更注册商的流程发生变化。 新规则中,在域名过户时,域名注册商在收到域名注册者所提交的域名过户申请表格后,需要审核出让方与受让方两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而老的规则中,域名注册商只需要审核出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另外,根据新规则关于变更注册商的规定,域名注册商在接收到转移注册商申请后,只需将转移密码提供给域名管理联系人。而老的规则中,只提到向域名持有人提供转移密码,而未明确操作方式。但这一点上,CNNIC在新政中也并未考虑周全,仍无法避免域名注册者与域名管理联系人之间就域名控制权的争议。 四、域名注册商承担用户信息保护的职责。 CSDN等网站的用户密码数据库被盗后,造成了连锁反应,无数购物账号、游戏账号被盗,价值上千上万的财产被窃。而因为我国没有欠缺集体诉讼机制,且在侵权责任法中缺少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使得网站用户信息被窃取又被对外公开后,受害人难以要求直接责任人赔偿,无法有效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可喜的是,.CN域名新政适时地考虑了域名注册者的信息安全保护问题,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用户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生用户信息泄露,应依据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对用户进行赔偿。” 而且,.CN域名新政还对域名注册商的信息安全机制进行了细化,对域名注册商提出了2名应急联系人、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等要求。 五、域名注册商负责域名黑名单的管理。 .CN域名新政第一次提出了域名黑名单。CNNIC要求域名注册商: 1、基础资源管理功能,对所注册域名及相应IP地址等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并实时向通信管理部门报备; 2、具备违法网站域名实时处置功能,对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网站域名及时暂停或停止解析; 3、建立违法网站域名黑名单信息库,确保已列入黑名单库中的域名不得重新注册或使用。 这使域名注册商承担了更多的行政执法协助的职责。 但是,域名黑名单制度并不完善具体,惩治体系也不公开公正,会导致了很多网站域名被暂停或停止解析后,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向域名注册商提供书面的处罚依据以及协助执行文件。这使域名注册者缺少申诉救济的权利,也使域名注册商遭到各方的斥责。 希望域名管理部门能够提出域名黑名单这一新名词时,建立、完善域名黑名单的制度,让域名注册商与域名注册者能知晓了解这一制度,改变现在域名注册者对注册.CN域名的谨慎、观望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