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富豪颜立燕在市一中院受审,他被指控挪用资金近10亿元和合同诈骗17亿元。在本案中,上海爱建公司原高管马建平、刘顺新、陈辉三人涉嫌与颜立燕共同犯罪,也被提起公诉。 身家曾达到40亿元 据了解,颜立燕今年48岁,曾是哈尔滨爱达投资职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上海达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骏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曾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中以40亿元的身家位列第56位。他和上海爱建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10多年来有着多项合作项目。 与颜立燕一起站在被告席的,还有3位“爱建”同僚。本案的第二被告马建平,原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第三被告刘顺新,原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四被告陈辉,原系上海爱建信托证券总部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方达公司总经理。 挪用资金9.37亿元 关于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环节,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提起公诉称。2000年11月到2001年9月间,由颜立燕以其虚假成立的两家公司名义,向爱建信托借款申请质押贷款。刘顺新、陈辉以爱建证券名义为颜出具虚假质押证明;马建平明知质押物不足额,仍将9.69亿余元给颜立燕使用。之后,马建平、刘顺新还多次将爱建信托资金给颜立燕使用。上述资金到期未能归还的共9.37亿元。 涉嫌合同诈骗逾17亿元 关于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环节,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称,颜立燕与马建平共谋,以承担爱建信托不良资产为名骗取资金。2003年1月,颜立燕、马建平将在哈尔滨尚未开工建造的爱建新城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虚构为商服建筑,向爱建信托折抵20亿元。2004年5月,颜立燕又虚构了爱建新城10万平方米地下商服建筑,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折抵给爱建信托。上述资金颜立燕实际占有17.11亿元。 检方认为,马建平、刘顺新、颜立燕、陈辉共同或分别结伙,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爱建信托资金归个人使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颜立燕单独或伙同马建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爱建信托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资金,其行为均触犯刑法。 当庭否认所有罪名 昨天的庭审中,颜立燕对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不承认,称“完全不符合事实”。他表示爱建信托的钱实际上都给了爱建证券,自己不但没有挪用资金进行炒股,反而还垫付了近1亿元资金,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对于哈尔滨的项目,他也否认在此项目中个人有获利,且该项目运作也全部由爱建方面负责,与自己无关。本案的另3人也均对指控有异议。 据了解,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庭审将持续两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