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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一个月后开庭 刑期可能低于16年

时间:2010-02-20 14:29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冰凝
被拘留了15个月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终于将要在1个月后走上法庭了。

被拘留了15个月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终于将要在1个月后走上法庭了。

2月19日,相关法院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像黄光裕案件,按照正常程序,法院正式受理后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但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最后判决最长可能拖至一年。

与此同时,如果黄光裕案件被定性为单位行贿罪,也就意味着之前传闻的16年刑期将被减轻。

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一拖再拖的黄光裕案,竟然在春节这个意想不到的时候提起公诉。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而黄光裕被拘留是在将近15个月之前的2008年11月。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其中单位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证据确凿尚不得而知。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留后,其案件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和调查了将近15个月。黄光裕被捕后的几周内,有关部门对公安部一位部长助理和上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采取了行动,此外,还有数百位其他各级官员因此案落马。与此同时,此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可以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按照程序,该案应当在退回补充侦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提请公诉。

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在2009年10月初,当时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再度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能涉及黄光裕的三项罪名,检察院分别派了不同的小组下去调查。

2月19日,相关法院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黄光裕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后,按照正常程序,法院正式受理后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一般来说3个月左右最后判决,但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最后判决最长可能拖至一年。

行贿罪成关注焦点

之前一直未定性的黄光裕被控罪名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行贿罪。黄光裕被抓后,政界一干人等纷纷落马,据曝出的消息称几乎都是因为黄光裕“行贿”。

2009年年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被调查;4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0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黄光裕一案……

行贿罪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此次提起公诉的罪名被称为单位行贿罪,则意味着国美作为主体,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黄光裕夫妇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4%股权,罪行被定为单位行贿罪,也就意味着黄光裕部分罪行被减轻,而黄光裕或将免于被没收财产,其34%股权有望保住。

与此同时,黄光裕家族仍在进行着大挽救,为黄光裕夫妇请了一支“黄金律师团队”。目前这个强大的律师团队包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许昔龙和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其中,杨照东是黄光裕的代理律师,许昔龙是黄妻杜鹃的代理律师。

国美或面临罚金

作为一位白手起家的企业家,黄光裕把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打造成为中国最大的电器零售企业。“胡润百富榜”估计2008年他的财富有63亿美元。

目前,香港证监会已向香港法院递交申请,禁止黄光裕、其妻杜鹃及两家控股公司处置或出售所持的价值16亿港元的国美电器股份。香港高等法院则已颁令,宣布冻结黄光裕16亿港元资产。香港法院的裁决称,香港证监会指控黄光裕、杜鹃及上述两家控股公司违反了香港有关禁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进行证券、期货和杠杆外汇交易的相关证券法律。

但2月18日,香港法院称证监会冻结黄光裕16亿港元资产无关国美。黄光裕案件无关国美,这也是国美反复在强调的。

目前,国美电器并未因黄光裕落马而衰退。黄光裕被逮捕后,国美电器总裁陈晓接替董事长一职,并成功地带领公司走出危机,吸引了来自贝恩资本的投资。但黄光裕此次如果被定为单位行贿罪,则意味着国美将面临罚金。国美是否受到影响,还需看其罪名将最终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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