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 王紫绮及其妹妹王婉宁
骨干 陶铭古等人
机构 “亮点”等9个卖淫场所
方式 威逼数百名妇女卖淫
后果 造成19人轻重伤
获利 非法敛财上亿元
检方将指控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共9项罪名。
组织卖淫获利上亿元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市内多个地方开设了包括“亮点”在内的9个卖淫场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分工明确,结构严密,成员固定,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该组织就非法聚敛钱财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强迫卖淫致19人伤
为掩饰犯罪所得,王紫绮团伙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轻重伤的严重后果。
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
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是重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专案组认真梳理证据,审查案卷材料136本,并追诉了2名被告人及1起漏罪。
“亮点”保护伞是陈涛
此前坊间曾传闻,文强遥控重庆最大色情场所“亮点”。去年11月,又传出消息称,“亮点”女老板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
今年2月2日文强受审时,揭示的“亮点”保护伞却不是文强,而是与文强一同受审的陈涛。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便利,为王紫绮的“亮点”茶楼、颢懿哉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该团伙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文强案庭审的第4天晚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王紫绮的口供。她称,为了获得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除送钱外,陈涛还曾打电话让她提供小姐,陈涛对此当庭予以否认。
王紫绮的口供还称,陈涛不仅让自己找小姐,还曾帮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要过小姐。对此,陈涛同样予以否认。他解释: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当时王紫绮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两人都是“亮点”茶楼的。饭后,几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厅遇见了黄代强。后来有一天,他接到了黄代强的电话,说他正在和文强一起唱歌,让他帮忙把那个高个子女孩叫出来耍。陈涛辩称,他当时并不知道高个子女孩就是小姐,以为她只是个洗脚妹。
王紫绮供述,2008年,陈涛曾对她提示,现在上面查得凶,对“亮点”的举报很多,让他们收敛一点。对此,陈涛当庭表示“没有这事”。
据悉,陈涛被控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3项罪名。
昔日“亮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亮点”最初开设在渝中区一号桥华一坡亮点宾馆内,开张时间大概在1998年底。在2008年6月左右,“亮点”搬到了不远的星都大厦内。此外,七星岗申新大厦也曾有“亮点”的营业场所,据说是同一个老板。
知情人说:“亮点”收费低廉
这位知情人称,“亮点”一般从下午两三点开始营业,生意最好是在晚上8时之后,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一般是每个“钟”45分钟,收费100元。因生意火爆,每晚都有大量顾客在大厅等号,排号一般在30开外,多时达百余号。等号时,客人可以在里面打台球、乒乓,也可以到茶楼闲聊。
说到“亮点”的陈设,该人士称“非常简陋”,家具、电器陈旧,看起来很脏。房间内没有厕所,没有洗澡间,每次都是小姐端盆水来洗。但小姐态度好,听话,总是面带微笑,加上价格低廉,所以吸引了不少顾客。
居民说:很多人都晓得它
李先生在星都大厦附近居住多年。他告诉记者,“别看这地方隐蔽,可出名了。”不过,他说,尽管知道,但不敢去。
在李先生印象中,“亮点”是在2008年六七月悄悄开张的,来“亮点”的人多是步行或乘出租车,开私车来的很少。每晚,附近公路上等客的出租车排着队。
李先生说,去年8月的一天,他看见很多警察上楼,在里面抓了很多人,“有好几百哟。”“亮点”被端掉的那晚,他才敢上去,坐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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