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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中石化高价卖柴油 非法获利26万元被查

时间:2010-11-24 15:3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柴油荒”蔓延之初,江浙地区节能限电被认为是柴油市场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昨日(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揭开了部分地区“柴油荒”的另一大原

“柴油荒”蔓延之初,江浙地区节能限电被认为是柴油市场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昨日(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揭开了部分地区“柴油荒”的另一大原因。

上述6起柴油价格违法案件牵涉方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地方分公司,以及4家地炼企业。

中石油有关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被查出违规销售的柴油是从地方炼油厂购进的,属于高进高卖。中国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也称,旗下两家相关企业在柴油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高价采购柴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已责成相关企业根据发改委的要求上缴多收价款、认缴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披露的案件中,2起涉地炼企业案件中,高价销售逾2万吨柴油,多收价款达773万元。对于这种情况,业内资深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一些地炼企业采取“走票”的方法销售柴油,相关部门很难查到抬高价格的情况。

两巨头分公司非法获利26万元

随着10月底以来“柴油荒”在各地的蔓延,《每日经济新闻》于11月19日曾独家报道,本月初在国家发改委督促下,各地物价部门已派出检查组紧急开展专项检查。昨日的发改委通报即是各地方物价部门上报情况中的典型案例。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检查发现,部分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昨日披露的6起价格违法案件共涉及非法获利金额808万元,其中两巨头直属分公司非法获利26万元。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根据通报,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以每吨6950元~78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紧俏的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共计销售650吨,多收价款18万元;中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则以每吨6950元~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

昨晚18时左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上述通报中的两家武汉分公司,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中。另一方面,武汉市区内数家加油站工作人员依然告知记者:柴油供应还是紧张。

中石油湖北下属分公司一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是上周来我们湖北分公司检查的,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出通报了。”

虽然该人士觉得作为垄断企业擅自提价销售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但是他也表示:“目前柴油供应确实比较紧张,但是市场需求却一直很多。现在很多客户都在要柴油,同一价格下,我们真的不知道给谁才好,都是老客户。”据其介绍,由于难以决定究竟该把柴油卖给谁,他所在的分公司已经停止柴油的批发销售。

昨日晚间,中石油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透露,被查处的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是中石油的一家合资企业,由江苏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合资;而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被查出违规销售的柴油则是从地方炼油厂购进的,属于高买高卖。

地炼“走票”卖柴油躲避查处

上述6起案件中,非法获利金额最大的两起案件来自地炼企业。

根据通报,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通过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3家单位以每吨7175元~7710元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0元至585元,共计销售15439吨,多收价款490万元。此外,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0号柴油销售价格比最高限价每吨高出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拨打了山东金诚石化集团销售科的电话。一位女员工表示对通报一事不知情,且已经下班。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地炼企业位于山东省桓台县,为全国清理整顿保留的82家地方炼油企业之一,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是山东省效益最好的地方炼油企业之一。

在柴油荒的大背景下,为什么地方炼油企业如此大胆?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指出,国家成品油批发是有限价的,地炼企业并不是不受国家限价制约,只是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很少真正对此进行查处。并且对于地炼企业来说,自有“办法”来规避相关方面的查处,这就是行内说的“走票”。

“所谓‘走票’是指,按国家发改委的规定限价开票,但实际收款并不是这么多,而是高于限价的市场价格。”廖凯舜说道。

另外,地炼柴油出售还有以燃料油之名开发票销售的。本来山东地炼的柴油很多就开的是工业燃料油的单,这样更无法检查。“燃料油目前国家并没有最高限价。如是销售柴油开燃料油发票,地炼想开多少价就多少价,更没人管。”

廖凯舜进一步表示,由于一些地炼企业采取“走票”的方法销售柴油,相关部门很难查到抬高价格的情况,防不胜防,有时检查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卓创资讯的分析师朱春凯称,即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一直持续,地炼降价销售的可能性将仍然较小,除非有意外的补助政策。单靠监管来降低油价似乎非常难,如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炼便停止出货或私下出货。“有人愿意出高价,卖家定然不会考虑价格已经触至最高限价。”

责任编辑: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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