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到了,年轻白领们正等待着在这个节日与家人团聚。但是,“单位发月饼也需缴个税”,当这条消息出现的时候,这让许多白领感到很纠结。 其实,税务部门对月饼之类由单位发放的福利物品按个税法征税,并不是从今年的中秋节开始的,而是早已有之。税务官员面对媒体的采访,对此并没有避讳,而是明确表示,单位发放的月饼、提供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之类,均应作为应税所得与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税。看来,人们早已为这些福利支付了税金,只是由于通常都是单位代扣代缴,大家不明所以罢了。 税务部门征收“月饼税”,自然是有法可依的。但尽管如此,这种税收的出现,仍然引起了人们的感情上的挫伤,以至议论纷纷。从表面上看,单位给员工发放的月饼,虽然不是货币,但事实上省去了员工为购买月饼而增加的支出,等于为员工增加了一笔收入。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财富转移,税务部门征税就有了理由。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对于像月饼之类的物品,它不是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而是作为一种对员工的爱心关怀而推出的举措,而当税收出现的时候,这种爱心关怀就开始变味了。 尽管税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并不等于税务部门可以不顾民意,不顾舆情而收税。国家在征税时其实需要为某些财富转移“网开一面”,诸如月饼之类主要在于提供人们享受亲情交融、丰富人际交往的物品,就是一个应该留出的空间。税务部门也许因此而多收到了一笔税,但由此而给社会带来的不愉快因素,却是清晰可见的。 “月饼税”之类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我国的税收出现了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见缝插针的行为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民众。最近围绕着婚姻法司法解释而出现的“房产加名税”的风波,尽管国税总局已表示暂未考虑,但一些地方税收部门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想法,其实质也反映出税务部门过度地盯住了普通老百姓腰包的倾向。其实,按照这种见缝插针的思路,不仅“月饼税”的征收理直气壮,单位请员工聚餐似乎也应该征税了,因为对员工来说毕竟省下了一顿口粮,等于也是增加了财富。但如此一来,这个社会变成了什么样子呢? 税收给某些财富转移活动“网开一面”,这并不是要求税务部门放松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部门改变在个税征收上见缝插针的作风,给社会留出必要的人际往来的弹性空间。不能不指出的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我国个税流失确实比较严重,比如资本利得税长期处于“暂不征收”的状态,对于灰色收入更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而长期无法从税收上建立起管理机制。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导致工薪阶层成了个税的主力,而收入渠道广泛的富人却心安理得地处于个税征收的边缘化。因此,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重要的是堵住这方面的漏洞,而不必盯住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蝇头小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