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一辆警车在汝州市街头连撞两人,目前,一名伤者仍住在重症监护室内,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经查,事发时该车驾驶者系汝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教导员蔡中成。昨日,汝州市警方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绝不偏袒肇事者。 3月11日晚8时许,在汝州市区西岗楼附近,一辆白色警车先后将两女子撞倒在地,其中一名头部出血,伤势严重,至今仍住在重症监护室内;另外一名身上多处骨折。 在汝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楼的重症监护室门口,一名20多岁的男子称,被撞的一名女子是他的妻子,但拒绝透露妻子遭撞的具体细节。 同在汝州第四人民医院11楼骨伤科,另一名伤者的家属表示出了同样的沉默,拒绝接受采访。 汝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向记者透露了此事的查处情况。 经初步查明,事发当晚,蔡中成(系汝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教导员)驾驶牌号为豫D3535的白色桑塔纳警车在该市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路口北约300米处,将行人郭某(女)、段某(女)撞伤,造成交通事故。蔡中成系饮酒后驾车。 事故发生后,汝州市公安局当晚即派人赶到医院,配合院方对伤者进行救治。目前,事故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汝州市公安局已对蔡中成采取禁闭措施。 目前,汝州市公安局已将此事向上级部门汇报。平顶山市公安局、汝州市政法委纪工委、汝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汝州市公安局表示,对肇事民警不包庇,不袒护,根据调查最终结果和认定,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并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关于这起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汝州市公安局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