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今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下午1时)对向日驻韩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中国男子刘强进行了进行最终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人民网首尔5月2日电(记者周玉波张悦本网记者赵宇)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2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下午3时)在311号法庭对向日驻韩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中国男子刘强进行了第三次庭审。韩国检方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判处刘强有期徒刑4年,法官宣布将于5月23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下午1时)对其进行最终宣判。 据悉,此次庭审公布了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7部对刘强进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韩方鉴定结果显示,刘强患有轻微两极性情感障碍,情绪较容易受到外界刺激,易夸大想象且多话,虽病情并不严重,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判断力。 刘强表示并不认为自己精神上存在问题。他的外祖母是韩国人,曾经是日军从军“慰安妇”,且他的祖父在中日战争中阵亡。由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就“慰安妇”问题重申“日本不必对此负责任”,并且韩国一直没有要求日方就“慰安妇”问题进行道歉,刘强对此表示非常气愤,所以做出了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举动。 韩国法官将根据检方提供的57项证据和对刘强进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于5月23日下午对刘强进行最终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