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中林,常州聚丰房产代理有限公司法人。2011年年底,他利用房屋中介交易之便,仅付个首付,就将客户的房屋“买”下,再抵押套现,一直不给付余款。案件被揭发后,经过一年的调查,证实涉及的房屋共有20套,房主损失高达1216.7万元。3月7日,该案在钟楼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针对他的起诉书长达16页,光他的罪状就念了40分钟。 个案:房子过户了,百万尾款却迟迟拿不到 陈先生在清潭的房子买了三年。2011年下半年,将卖房信息贴在网上,想卖个好价钱。同年11月初,一位自称姓谷的男子和陈先生联系,说想要来看看房。 这位叫谷凯的男子在常州聚丰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陪伴下,到陈老家走了一圈。从外表看,谷凯怎么看都不像有购买能力的人,不过诚意却不小。谷凯忙着挑房子的毛病,中介帮着还价,很快就把价格敲定在130万元。 老陈看这价钱不错,很快就到聚丰房产总部签了合同。 中介对这单买卖也异常重视,不但由董事长亲自签单办手续,还帮着解决一切“政策难题”。 “二手房难贷款,手续繁琐,您不妨委托给我,先给房子过户。中介拿着办好的手续,可以帮买方办理贷款。如果明年1月,贷款还是下不来,一切损失由我们中介公司承担。”索中林这样对陈先生说,同时,也对另外19名受害房主这么说。 其实,受骗房主都曾经觉得,中介这么做有些不靠谱,但看到中介公司的董事长亲自写的借条,亲自忙前忙后处理房屋问题,20名卖房人还是决定,去公证处委托中介全权办理过户手续。 随后,这20名卖房人的房子都已经过户,但他们都没有如期收到房款;和他们买房的人,不是最后房子的购买者;索中林的电话也开始打不通。 经过钟楼检察院调查,这20套房屋,都没有在房屋交易网站上备案;虽然都已经成功过户,但都没有签订正式的“居间合同”;虽然交易都显示“房款已付清”,但卖房人却都没有收到尾款。20名受害房主,累计损失高达1216.7万元。 责任编辑:Rang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