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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购第三套房离婚 妻子两套房到手拒绝复婚

时间:2013-04-08 16:37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李先生与妻子名下有两套房子还想再买。两人去年商量着办了个假离婚,以此躲避限购政策。不过,两套房子到手后,女方却不想复婚了,两人展开房产争夺战。

李先生与妻子名下有两套房子还想再买。两人去年商量着办了个假离婚,以此躲避限购政策。不过,两套房子到手后,女方却不想复婚了,两人展开房产争夺战。4月2日,李先生致电记者寻求帮助。

李先生介绍,他与妻子12年前结婚时买了一套房。2010年,夫妻俩一起贷款买了第二套房,登记在妻子名下,还没拿两证。去年,为了避开限购条例购买第三套房,两人决定假离婚。离婚时,两人签署协议把第二套房产分割在李先生名下。时隔一年多,前妻却不愿意复婚了,反而忙着办理单身证明,要把第二套房坐实。李先生为此非常苦恼。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施何梅认为:夫妻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把第二套房分给男方,李先生就可以拿着协议书申请过户。但如果是女方已办证或可能将房子卖出,牵扯到第三方,李先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把房屋的房产登记予以查封,再打确权官司。

施何梅建议,李先生可以先向房产管理部门出示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咨询是否能够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初始登记的问题,即使不能越过初始登记事宜,也可向相关部门备案,以防止房屋非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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