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黄鹤楼+图形”商标,被人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4个中文域名。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武汉知识产权状况新闻发布会透露,该抢注人的行为被法院判决具有恶意,立即注销。 武烟集团申请注册“黄鹤楼+图形”商标后,在《求是》、中华文化信息网等刊物、网络,以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标志性建筑设施做了广告宣传。该商标先后在2002年、2005年被评为省著名商标。 去年2006年4月,邓某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www.黄鹤楼商贸.cn”、“www.黄鹤楼商贸·中国”、“www.黄鹤楼香烟.cn”、“www.黄鹤楼香烟·中国”四个中文域名,且在其网页上直接使用武烟集团的注册商标图。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武烟集团在第34类商品上的“黄鹤楼+图形”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邓某注册四个域名的行为,是对“黄鹤楼+图形”注册商标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简单复制,引起相关公众误认,其使用行为具有恶意,属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