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侵权官司过后,武烟集团成为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大受益者,由该公司持有的“黄鹤楼+图形”注册商标,成为武汉市首例通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该案入选武汉市去年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据介绍,武烟集团持有的“黄鹤楼+图形”商标,最早使用于20世纪30年代,历经半个多世纪的使用和推广,该品牌香烟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去年4月,被告邓某某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www.黄鹤楼商贸.cn”、“www.黄鹤楼商贸.中国”、“www.黄鹤楼香烟.cn”、“www.黄鹤楼香烟.中国”四个中文域名,且在其网页直接使用原告武烟集团的注册商标图案。 去年下半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依法认定了“黄鹤楼+图形”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被告具有侵权行为,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注销上述域名,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