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为恶意抢注,构成侵权,判决域名无偿归还同济堂 金黔在线讯 “要贵公司的互联网域名吗?拿30万来!”我省知名制药企业同济堂的互联网中文域名被湖南一市民抢注后,抢注者数次来信,向同济堂索要30万元转让费。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抢注者无偿归还同济堂公司的互联网域名。 据了解,“同济堂”于1994年被国内贸易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后被认定为贵州省著名商标。由于“同济堂”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价值,各种抢注“同济堂”中文域名的行为不断发生。 今年3月份,同济堂公司在美国上市后不久,陆续收到几份电子邮件。发件人姓姚,湖南长沙人,声称他已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了“www.同济堂药业.com”、“www.同济堂中药·中国”的中文域名,提出以30万元的价格,向贵州同济堂公司转让以上域名。为维护商标权益,同济堂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法庭。 长沙市中院审理认为,姚某注册的域名构成对“同济堂”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且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向同济堂索要高价出售该域名,表明对该注册域名具有恶意,已构成对贵州同济堂公司“同济堂”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法院最后裁定,姚某立即停止使用在网络上注册的“www.同济堂药业.com”、“www.同济堂中药·中国”域名,这两个域名由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使用。图为某域名注册网站显示,“同济堂”各种中文域名已被抢注。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