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威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威武市首起利用计 算机互联网络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被告凉州区双城镇中山村农民秦某(化名),通过自学掌握了计算 机操作和网络技术。2006年,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秦某擅自冒 用厦门市黑眼睛服饰有限公司的“黑眼睛”商标和江苏金丝狐服饰有限 公司的“金丝狐”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了“黑眼睛运动用品.com”和 “金丝狐家居用品.com”两个网站,进行网络营销活动。不久,两家公 司以“严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为名,将秦某告上法院,要求秦某立 即停止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注销其在互联网上注册的网站 域名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两家公司拥有的商标有显著的识别性,品牌 具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且该商标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已成为事实上 的驰名商标,符合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被告秦某未经原告许可,出于 商业目的在互联网上恶意抢注原告驰名商标作为域名、网页名称和网上 销售产品的标识,用以吸引客户,其行为是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 足以对消费者产生严重的误导,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侵权,严重损害 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给原告驰名商标造成了损 害,其行为构成了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秦某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其在互联网上注册的中文侵权域名、赔偿 原告两家公司经济损失4000元。(赵勇) 编辑:王衡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