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末,浙江诸暨某珍珠有限公司将在省城某高校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大四学生小杰(化名)告上法庭,因为他不久前注册的网络域名,被认为是侵犯了该公司“某某”系列化妆品的商标权。12月25日,合肥市中院开审此案。 今年8月份,小杰花了50元在中国万网上注册了“www.某某化妆品.com”域名,获得了该域名的管理密码和地址。“因为我们修过关于网络域名的专业课,而且我们的老师在这方面很有研究,同学们几乎都注册过域名,我也是赶潮流。” 小杰在注册域名后,向与他的域名相关的企业发过十多封E-mail,表示愿以25000元的价钱出让该域名,结果都石沉大海,浙江诸暨某珍珠有限公司也收到了他的E-mail。据小杰介绍,现在他的同学中很流行注册域名再转让,不过多数都不是自己使用,而是用来当作投资方式,等待域名升值或企业愿意购买来获得回报,至于发出的要约中定的价格只是随意的,具体还要看对方有没有意向再具体商讨。 10月8日,浙江诸暨某珍珠有限公司认为小杰恶意注册域名,侵犯了他们公司“某某”系列化妆品的商标权,将小杰告到合肥市中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其“某某BF”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撤销在互联网上注册的“www.某某化妆品.com”域名,并要求法院确认其拥有的“某某BF”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我没有恶意抢注这个商品的域名,在此之前,我都不知道这个品牌,之所以注册这个域名只是一时想法。”小杰在庭上承认注册的事实,但认为涉案的域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当初也是公开转让,并没有针对原告一家公司,而且该域名和原告的商标有差别。 原告则称公司经营该品牌时间比较长,销售范围广,影响力大,只是忽略了域名的注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并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