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的深圳关于香港艺人“艳照门”相关事件引起市民更多反应。本报昨日报道有人刻艳照卖碟非法赚钱,引市民想注册商标合法转让,昨日深圳市民马先生已经抢先注册“艳照门秀”网站,并将在今日办理注册“冠希”“阿娇”等相关商标的事宜。 本报昨日报道有深圳市民李先生想注册“冠希”、“阿娇”等商标,转让给性用品产业商家。李先生说,记者报道出来可能引来更多人跟他一起去注册这类商标,至于是否能注册到商标并不是很介意,希望能给大家启示:赚钱总是有合法渠道的。 本报报道引起了深圳市民马先生的注意,马先生昨日在珠海通过电话对记者说,“我今天已经成功注册了‘艳照门秀’的网络域名,明天回深圳办理注册商标。”马先生之前在深圳为一家性用品商家担任推广代言工作,对李先生想注册商标转让给性用品商家一事,马先生说:“老板现在在美国,一时间联系不上,肯定有兴趣要这个商标,老板不来注册,我亲自来做,明天就回深圳。”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