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行为 难以胜诉 之前,有的艺人因姓名权提起诉讼,却因为对方的注册已经通过了审核而遭到失败。 那么这样的注册行为究竟合法性如何?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倘若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名字注册商标是侵犯了姓名权。但无论是平民还是明星,如果使用自己的真名进行注册,只要本人许可就无可非议,这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富律师表示,就任贤齐的案例来看,还需要等待国家商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的结果,但是他个人认为异议被驳回的可能性较大。即使商标最后没有投入实质性生产,而且采用的是歌手任贤齐专辑封面上的艺术字体,只要不是本人的亲笔签名,就不属于恶意注册行为。倘若该商标持有人与经纪公司进行谈判,也是一种双方平等协商的市场行为。对于抢注域名,富律师认为“也是一种市场行为,不触犯法律。”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网友对于这种抢注并不认可,认为这只是一种“钻空子”的行为。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