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宝鸡小伙苏茂本来在西郊某企业任职,却利用业余时间经营色情网站,这份“兼职”没为他带来钱财,反而带来法律严惩。昨日,莲湖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元购买国外域名办起网站 昨日上午,莲湖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审理查明,今年4月,苏茂从网友口中听说经营成人网站获利较大,有时每月盈利甚至能达到数万元。5月份,他创办了名为“台湾18成人电影院”的色情网站,域名为“http://p1p2p3.info/htm”,该网站由苏茂一人经营管理,网站里添加有电影和图片。6月底,苏茂开始给网站加载广告以牟取非法利益。7月份,公安机关在该网站下载电影20部、图片200张,经鉴定均系淫秽物品。 1982年出生的苏茂家在眉县,去年从西安一所大学毕业后,在西郊某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作。庭审中,苏茂表示,办网站是为了多赚点钱,今年5月他花20元购买网站域名,网站服务器在美国,通过采集其他网站的“人体艺术”图片,链接广告赚钱。截止被警方抓获时,网站的广告收入只有52元。 现在工作多难找,我却没珍惜 在检察机关出示的网站页面照片中,网页上方写着“请点这里!更多精彩等你来!”等字样,内容分为电影区、小说区、图片区、一夜情区等。公诉人认为,苏茂以牟利为目的经营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电影、图片,该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律师表示,该网站仅开办了56天,存在时间短,访问量少,造成的社会影响有限,恳请法庭酌情考虑。 庭审结束时,苏茂向法庭递交一份悔过书。他在悔过书中讲到,家在农村的父亲患有重病,身为儿子的他没有陪伴在身边,还因一时糊涂把自己送进高墙。“我后悔,我肠子都悔青了,多么好的工作就这么丢了,现在大学生的工作是多么难找,而我却没有好好珍惜……”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