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宁波晚报A09版曾经报道了《宁波小老板赢了“蚁象之争”》一文。昨天记者又获悉,原先作为被告的宁波小老板叶文龙现在着手开始反击,并将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通用电气诉之法庭。 叶文龙是宁波的一家个私企业小业主。他与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之间的争端,源于其拥有的“gelighting.com.cn”网站域名与通用电气公司所有的“gelighting.com”相近似。今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未予认定叶文龙的该网站“恶意注册”或“商标侵权”,而只是要求叶立即停止利用该网站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2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叶文龙是感到满意的。但对于这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一些做法,叶却感到不满。“这家企业一边在同我打官司,一边却还在商场中销售的商品上公然标注着我的域名。” 记者了解到,此次叶文龙向宁波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书中,把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四明中路分店作为第一被告。原因是,叶发现该超市内在出售标注有叶所拥有的那个域名的GE照明灯具。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及其在中国上海注册的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则分别被诉为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 叶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处上述三被告“停止在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和包装、附件、产品和企业形象宣传品、商业牌匾上使用‘gelighting.com.cn’域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据了解,目前该案已获法院受理,不日后即将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