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品牌“阿里斯顿”热水器日前在上海打起维权官司。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佛山阿里斯顿公司被判改名并赔偿损失30万元。 “阿里斯顿”在沪打官司 上世纪九十年代成立于意大利的马奇公司,是“ARISTON阿里斯顿”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阿里斯顿中国公司被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ARISTON阿里斯顿”图文商标。 两家公司认为成立于2002年的佛山阿里斯顿公司,将“阿里斯顿”中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字号,并使用在热水器产品上,在广告宣传页上突出使用 “阿里斯顿”中文字样、在公司网站域名中使用英文“arisitun”字样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此外,作为总经销商的上海康富来公司,协助佛山阿里斯顿公司销售侵权产品,并在共同印制的宣传册和店招上使用“阿里斯顿公司系列产品”等字样,构成共同侵权。 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佛山阿里斯顿公司和上海康富来公司在店招、网站商铺及广告宣传页上使用与相关注册商标近似的中文“阿里斯顿”等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佛山阿里斯顿公司在公司网站域名中使用“arisitun”字样,该字样与“ARISTON”在字母排列和读音上相近似,容易让人误将该网站当作是马奇公司和阿里斯顿中国公司的网站点击进入,该行为侵犯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与使用权。该公司主观上存在搭便车、傍名牌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佛山阿里斯顿”将改名 法院一审判决,佛山阿里斯顿公司和上海康富来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佛山阿里斯顿公司赔偿马奇公司、阿里斯顿中国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同时停止使用并注销网络域arisitun.com。 责任编辑:晓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