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Paul Frank工业有限公司在11月8日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申请,要求仲裁争议域名paulfrankcn.net。 在Paul Frank投诉书上,公司拥有“Paul Frank”、“Julius”以及各种版本的大嘴猴和其他形象的商标注册权,官网域名系paulfrank.com,争议域名paulfrankcn.net带有其商标,争议域名注册时间又晚于商标申请注册时间。 投诉人称,被告意图通过相似争议域名来获取流量收益,被告具有恶意注册和使用性质,要求拿回争议域名所有权。 被告未对本次案件做出回应,最后经仲裁小组调查,被告确实具有恶意行为,决定将争议域名paulfrankcn.net移交给Paul Frank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