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首批被告人被公诉 官方认定大火造成经济损失1.6亿元人民币 首批被告人起诉罪名极可能被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辰光)今日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一度轰动海内外的央视大火案已由市检二分院公诉到市二中院,这标志着该案件不日即将开庭审理。 央视大火损失一亿六 此前据媒体报道,2008年12月,时任央视基建办主任的徐威在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于2009年正月十五组织员工会餐,并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受徐威委托联系烟花燃放事宜后,即与清华同方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刘发国等人共同决定,由三湘公司提供礼花弹、组合礼花等,并负责燃放。 2009年2月7日,刘发国等人将烟花运送进央视新址工地储存。 2009年2月9日晚8时许,在央视新址办员工会餐结束后,徐威在央视新址A、B座楼间的燃放地点,将燃放人员为他准备的火炬形点火器交给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由王世荣点燃烟花。 后礼花烟火落至配楼顶部,引燃屋顶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发生。 经国务院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确认,该次火灾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拟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据报道,这次多名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极有可能被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而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 我国刑法对于该罪名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像央视大火这样在全世界都广泛受到关注的案件,被告人一旦被认定有罪,那么基本上就得会被判处最高刑期。 同时还有人指出,一旦徐威等央视官员被认定有罪,那么他们的公职也将全部被免除,同时所有涉案被判刑的公务员都将被依法免去公务员身份。 辩护人表示尚不知情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原央视基建办主任徐威的辩护人高子程,询问其是否知道该案件即将被公诉到法院。 高子程表示,自己目前不在北京,对于该案件即将被公诉到法院并不知情。 他告诉记者,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将把案件分派到办案法官手里,才会向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所以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清楚起诉书指控的主要内容。 而另一名为该案件中施工人员辩护的律师也表示,对于该案件的具体程序已经走到什么程度根本不知情,他只是在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依法会见过一次被告人,其余的什么工作都没开始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