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洛阳市持续高温天气,大部分地区白天最高气温维持在37℃以上,昨日,洛阳市多地日最高气温突破40℃,根据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天10元的高温津贴,然而记者走访洛阳市建筑工地工人、环卫工人等户外露天工作人员发现,高温津贴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对此,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表示,劳动者若感觉利益受损,可进行咨询投诉。 记者调查:从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 昨日上午10时许,刚找到活儿干的杜富贵告诉记者,他以后将在建筑工地干“大工”,待遇是:每天工资200元,中午工地负责一顿饭,住在板房里。当问到是否有高温津贴时,他很迷惑地说,“一天200,大工都是这个价,小工是100多一点儿,没听说还能领10块钱的高温津贴的事。”不过一些受劳务公司派遣的工人说,公司会给他们发放降温物品。 上午11时许,记者在老城区定鼎路附近一家建筑工地看到,20多名工人们站在4楼楼顶上顶着炎炎烈日作业,楼顶铺着黑色吸光胶合板,建筑架子已架好,正在准备浇灌水泥柱。工人从早上一直干到中午12点才收工,中午在板房里休息一会儿,下午3时左右,工人们又开始工作了,工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也不知道有这种福利政策。 随后,记者采访到洛阳市区环卫工人魏师傅,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工资是每月1080元,没有其他补助,往年气温高时,环卫公司会发一些白糖、茶叶、矿泉水等降温物品,算是高温户外劳动福利,从来没有发过降温补贴现金。“已经热了一个月了,还不知道今年发不发钱。”魏师傅说。在定鼎立交桥附近,一名投递员对记者说,他们去年一次性领到200元,今年应该也有。 不过,采访中,有工人表示,就算有高温津贴,高温下劳动也非常难受,而一些建筑工地提前上班,每天早晨5点多就已召集工人上工了,部分工地更早,这样最热的下午班,有些工人就不用上了,休息好后直接上夜班,这样就避开了最热的下午班。 劳动部门:感觉利益受侵可投诉举报 对此,洛阳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发放白糖、茶叶等降温物品只能算是企业的福利,不能充当高温津贴。但她同时表示,用人单位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的认定需要调查,一旦认定符合发放高温津贴条件后,他们会与用人单位协调,强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所以不是所有在户外露天工作的工人都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但《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只是个规范性文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执法难题”。 高温津贴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是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津贴。劳动者若认为自身符合领取高温津贴而没领到的,可以直接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和举报(咨询电话12333,举报电话63221615)。但是记者从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这两年高温津贴的投诉非常少,而且,此类投诉取证较难。 “防暑降温”立法 有关部门也正力图在法律上给予劳动者以相应保护。在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日前联合起草并征求意见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首次以立法形式对“高温天气”进行了界定,规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天气为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并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