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整体不振,财政收入减缓不可避免。一些地方为完成税收收入任务采取了收“过头税”等变相增税措施,这一现象值得注意。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仍高于年初预算的情况下,增收趋缓不应成为阻碍全面减税的理由。 不可否认,经济增长趋缓确实导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对各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确有不利影响。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国财政收入527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税收收入45821亿元,同比增长9.4%,增幅同比回落21.4个百分点。 但是应当看到,前5月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增速,仍然都高于年初的预算数,结构性减税甚至全面减税措施仍存在基础。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预算安排的全国财政收入为113600亿元,增长9.5%;税收收入为98289亿元,增长9%。相比于今年前5月12.7%的实际财政收入增速和9.4%的实际税收收入增速,减税空间依然是存在的。 实际上,今年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1%,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3.7%,财政收入出现了一定的回暖态势,更说明减税基础的坚实。如果将财政超收部分用于结构性减税,这将刺激投资和消费,对实体经济将产生直接而明显的提振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收入的形势走向,不过是以往增速的放缓,而非负增长。 此外,全面减税的基础并不仅限于当下的财政收入水平,还在于我国政府负债水平。从中国当前情况来看,政府举债仍有较大空间。截至2011年底,我国国债余额7.2万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万亿,二者相加占GDP比重38%,加上政策性金融债余额5.8万亿、铁道债余额0.5万亿,共计24.2万亿,占GDP比例也只有51.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90%的警戒线。 总而言之,在当前全面减税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以“稳增长”为目标的积极财政政策无论在支出方面,还是在减税方面,都不能只喊口号踯躅不前,而是应拿出“手段”,让经济增长回到正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