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悔死了,不仅害了对方,自己也家破人亡!”庭审最后,刘海军看了一下只顾上哭的妻子,恳求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据其辩护人介绍,被告人有老人和孩子要养,出事后亲友们凑了两万元希望能赔偿被害人家属。对此,已经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高达百余万的被害人方表示,可以接受在法庭主持下展开的调解。 昨日,本案未当庭宣判。 ■ 法庭控辩 故意杀人VS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检方】 刘海军虽然基于错误的认识,不赞同自己是“故意杀人”,但是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看,其将邓某打倒后弃于污水之中,如果不及时进行施救,必然会发生溺死,而刘海军则放任了这一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死缓。 【辩护方】 从发案的原因、行为发展的过程、打击部位强度等,本案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被告人承认双方是因琐事起冲突,当时是用拳打被害人面部,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至于他没实施救助,应是主观判断错误,与不实施救助、明知可能死亡而逃跑的放任不一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