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有关“.cn”域名的报道不时见诸网络,有CNNIC的“.cn”域名注册数超过500万,列世界域名前茅,成为主流域名的洋洋得意、欢欣鼓舞,也有对CNNIC不许个人注册“.CN”域名的质疑、愤怒。 笔者也算个域名爱好者,十来年的网虫,怎么能不对域名感兴趣呢,特别是.CN,一个全新的域名。但是,不许个人注册的白纸黑字的规定,不时传出的某某个人注册的域名被删除的传闻,都使已经伸出的本欲注册的手缩了回来,唉,没有公司,不是老板啊! 没有注册,是不想面对未来可能遇到的被删除的风险。死了作为中国人不能注册.CN域名的心后,一直在想:CNNIC为什么就是不允许个人注册呢? 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访问了CNNIC的网站,果真发现了与此有关的内容,原来,早在四年前的2003年的5月,CNNIC就曾搞过“个人域名开放政策调研专题”,在2003年4月1日下午,CNNIC就曾邀请过贸促会仲裁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海淀法院、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商标局的专家领导就开放个人域名方案的问题进行过研讨。 最后“讨论的总结”是应当开放个人注册.CN域名,调研的结果是“绝大多数网民希望开放个人域名”。 知识产权、法律等各方面专家的意见有了,网民的意见也有了,并且,是一个一致的应当开放注册的意见。怎么一个调研四年的时间也过去了,就没有下文了?要知道,是四年啊,是读一个本科的时间啊。不知还要不要再一个四年! 苦苦思索、苦若寻觅,笔者终于找到答案了,那就是“政策”不允许。 按CNNIC网站的意思,这个“政策”显然是指信息产业部的政策。“事实”也是这样啊,CNNIC多么地卖力啊,受信息产业部的委托,对网民的意见也调查到了,各方专家也请到进行研讨了,世界各国的域名对个人开放注册的情况考察数据也放在那里。 “材料”放在那里,放不放开注册由你信息产业部定夺。 只有CNNIC的一面之“辞”,还不足以了解问题的实质。了解信息产业部的“意图”是十分必要的。得到信息产业部的“意见”,最直接途径的就是信息产业部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可是,这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办法”第二十七条分明写着“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略)”。这分明是允许个人注册.CN域名啊? CNNIC的做法与信息产业部的“域名管理办法”规定显然是矛盾的,信息产业部允许个人注册.CN域名,到CNNIC执行起来,就变了样,不允许个人注册了。 不允许个人注册.CN域名的规定见于CNNIC的2002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第四条。 可是,这个“细则”是根据已经废止的2002年8月1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制订的。信息产业部新的“域名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0日已经施行,CNNIC为什么不与时俱进,依此制订“新”的、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细则”呢? 是CNNIC固有的惰性使然?是官僚作风使然?还是CNNIC骨子里就有这种乐于愚弄百姓的秉性? 本人博客:http://1pozui.blog.sohu.com/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