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中国商标网,记者随意输入多个省内知名景区(点)名称,发现这些商标大多都曾被抢注。其中,山西灵石县一郭姓自然人,成功注册了云冈石窟、绵山、渠家大院、曹家大院等多处景点的旅游类和广告类商标,并拥有以上商标10年的使用权;河北一曹姓自然人注册了悬空寺、应县木塔的旅游类商标…… 2006年,《乔家大院》在央视热播后,其主要外景地——祁县乔家大院迅速成为旅游热点,众多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当初主动利用大院文化吸引社会投资拍摄《乔家大院》,本是当地政府创造品牌效应、做好旅游产业的一步好棋,然而,就在当地政府打算放开手脚将乔家大院运作成为一个知名旅游品牌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乔家大院”四个字从商标到网络域名都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了。为了使用自家商标,乔家大院只好花大价钱把“乔家大院”的域名买了回来。 省商标协会的专家称,景区品牌是一笔无形资产,进行商标注册后,在拥有这些旅游项目本身的同时,也拥有了旅游景区的商标品牌和文化内涵,也只有这样,才算真正完整地拥有了该旅游项目。所以,商标注册是保护旅游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惟一途径。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成功,景区将失去商标专用权,相关的服务项目将不得不改名,或者要花大价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来,后果十分严重。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