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获悉,近期受理的23件中文域名仲裁案,其中19件均被裁定“转移域名”,即域名投资者涉嫌恶意抢先注册的中文域名均被要求转移给投诉方(权利人),权利人的仲裁胜诉率高达8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谭华霖博士指出,这给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盲目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谭华霖博士告诉记者,根据相关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这种行为一旦被民事权益人提起域名争议、仲裁或诉讼,相关域名都会被裁定转移。 非理性域名投资行为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专门发布了《关于“树立正确域名价值观预防非理性投资风险”的通告》,强调“域名的基本价值在于使用”、“域名投资不是域名的本质属性,而是由域名使用价值衍生而来,其升值空间与域名使用情况息息相关”;“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从事域名投资须谨慎,盲目投资域名的行为不可取”。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