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判方面,1980年刑法施行后,法院即据此对注册商标予以刑事司法保护。1997年刑法修订后对各类知识产权提供了全面的刑事司法保护。200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后,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明显增加。 据统计,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侵权的刑事案件268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4328人,其中有罪判决4322人。 网络著作权案件近年猛增 记者了解到,刚开始,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面较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不断拓宽。 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以技术合同案件为主,90年代中期以后至2002年期间以专利案件最多,2002年以来著作权案件上升到了第一位。 在这些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始终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的同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特殊标志、企业名称、网络域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等全新领域,尤其是涉及网络著作权的案件近年来更是迅猛增加。 据透露,目前,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覆盖到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领域,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 基于对司法程序、司法经验、司法救济和司法能力的信任,权利人对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往往倾向于直接选择司法途径解决,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 奚晓明以专利案件为例分析说,权利人多数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2001年至2007年,法院受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18521件,年均增长16.73%。 知产民案上诉率再审率下降 从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开始,全国各级法院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逐年提升。 一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从2003年的75.35%上升到2007年的79.90%,上诉率从2003年的29.12%下降到2007年的16.47%.二审改判发回率从2003年的24.90%下降到2007年的15.33%,再审率从2003年的0.78%下降到2007年的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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