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件司法解释明确审判标准 30年前,知识产权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亟需一整套完备的司法保护制度。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注意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及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有效统一了知识产权审判标准。 据统计,自198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出台了38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其中现行有效的26件。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根据加入世贸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22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的方方面面。 “这些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使得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程序和实体方面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依据。”奚晓明认为。 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从无到有,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审判力量由弱到强,不断充实,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据介绍,从1993年8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各高级法院、许多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298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84个,共有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2126人。 今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奚晓明指出,纲要明确提出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要下大力气实现四个目标:“切实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强化审判和执行能力”。 据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深入调研,并将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米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