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丹麦维斯塔斯风系统公司(VESTAS WIND SYSTEMS A/S)向亚洲仲裁中心申请获得vestsa.com域名所有权,经调查取证后,该域名仲裁案件已结案。 投诉人维斯塔斯公司在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世界范围内获得拥有“VESTAS”及中文“维斯塔斯” 、 “威斯塔斯”商标注册和使用权,在2004年时候获得“VESTAS”商标,争议域名vestsa.com在2009年注册,该域名现为广州市基依自动化设备网站域名。 据投诉人维斯塔斯公司表示,争议域名被告注册争议域名时间晚于其商标申请时间,且被告意图启用相似域名误导用户,存在恶意注册和使用性质,因此要求拿回争议域名所有权益。 经仲裁小组调查取证后决定,被告确实具有投诉人所述恶意注册和使用性质,小组决定将争议域名移交给投诉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