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佳能美国公司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交了投诉书,要求取得24个争议域名的所有权。
从争议域名中可以看到,其主体可识别部分全部含有“canon”,与佳能公司的注册商标“CANON”除了大小写外,拼写完全相同。而且佳能公司早在1955年就已经在美国注册了“CANON”商标,而根据whois信息记录显示,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均为2003年4月16日,晚于佳能商标的注册日期。
同时在投诉人佳能公司的投诉书中表示,从未以任何方式授权被投诉人使用“CANON”商标,因此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没有权利或合法权益。 在审理过程中,专家组发现被投诉人除了持有含“CANON”商标的域名外,还注册了含有其他驰名商标的域名,而且争议域名所建立的网站上还含有投诉人竞争公司的广告链接,损害了投诉人的商业利益。 并且在被投诉人发送给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回复中表示,愿意将争议域名转移给佳能公司,因此专家组裁定投诉人获得这24个争议域名。 责任编辑:Rang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