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DataServ公司曾相继出价10000美元、15000美元、20000美元想收购拿下域名DataServ.com未果,DataServ公司心灰之余反向劫持该域名,利用仲裁欲抢回DataServ.com。 DataServ投诉方称,该公司于1994年就注册了商标 DataServ,而争议域名DataServ.com于2003年10月才注册,商标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域名注册时间;再者,DataServ公司认为,公司业务已扩展至五大洲,已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知名公司已成为旗下客户,如20世纪福克斯、索尼电影公司、汤姆逊路透社等,另外公司还拥有网站DataServOnDemand.com;最后,DataServ称被告弗兰克林女士John Berryhill 注册使用该争议域名极易误导互联网用户,造成混淆相似。 仲裁小组认为,原告无法证明被告注册使用争议域名具有恶意性,再者,也无法证明被告无权享有争议域名的合法权利,最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