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日本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成功仲裁回国人域名epson2.com。 据悉,epson是由原告爱普生公司独创的商标,早在1975年在日本注册,并在1989年在中国注册了该商标,且在2007年在中国被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另外,原告还在全球范围内开设了不同的网站,拥有epson.com、epson.co.jp、epson.fr等70多个域名。显然,被告并不具备持有该争议域名的合法权利。 且该争议域名epson2.com与爱普生公司商标及域名仅一字之差,容易造成混淆,对用户造成误导,从而对原告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 另外,在恶意注册方面,被告曾使用争议域名建站,并出售适用于原告公司产品的墨囊,并直接使用了原告的epson商标。而在收到原告爱普生公司的信函之后,将域名停用并欲以3000元价格出售给原告,并称若不需要的话,将会将争议域名出售给别的公司。被告利用争议域名恶意营利的意图已很明显。 鉴于该案件符合仲裁三要素,最终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小组判定,争议域名epson2.com的所有权转移至原告手中。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1942 年创立于日本,是一家有着雄厚的技术实力的国际知名企业,主要生产打印机以及耗材、半导体、液晶显示器以及手表等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