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继昨日成功仲裁域名bing123.com后,今日再度成功仲裁域名officelive365.com 。
根据判决书中称,微软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向美国国家仲裁院提交了投诉书,要求取得争议域名officelive365.com 的所有权,微软公司认为“OFFICE LIVE ”商标是微软公司在2002年12月31日注册并公之于众的,早于域名officelive365.com 的注册时间。 并且在2010年的10月,微软正式推出了相关产品,其官方域名采用的正是office365.com ,所以域名officelive365.com 与域名office365.com 易混淆。 除此之外,被告(Brian Fisher)还拥有另一个争议域名windowslive365.com,同样跟微软旗下产品名称易混淆,所以被告存在多次恶意抢注域名的行为。 对此,被告宣称自己不存在恶意使用谋取暴利的行为,称自己并不想混淆用户,但是微软公司指出,被告并没有登记域名office365.com 建站,其目的是出售、出租、或其他的转移。 最后,综合以上几点,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已经构成了“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混淆性地近似”,“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以及“被投诉人出于恶意注册并使用争议域名”这三个要素,因此下令被告将争议域名office365.com 转移给微软公司,不过截止笔者发稿前,该域名还未在微软公司旗下。 责任编辑:admin |